本网讯(记者 韩海兰)今年1—10月,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993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521件,其中办结案件1515件,督促用人单位与10873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4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85亿元。
随着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的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又将迎来工程款、工资款的结算高峰,欠薪问题也随之而来。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区劳动监察部门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拖欠工资5万元 14名农民工投诉
今年10月23日,祁某等14名农民工将一面写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锦旗送到了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以表达对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辛勤努力,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感激之情。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9日,自治区人社厅接到祁某等14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在柳梧新区火车站某建工集团工地干活,年底准备回家了,却未拿到劳动工资,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解决。
收到祁某等人的诉求后,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第一时间派专人介入调查。调查发现,某建工集团工地劳务分包包工头秦某因为工地未完工,未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拖欠祁某等14人的工资5万元整。为此,劳动监察局办案人员对祁某、秦某等人进行了耐心疏导和法制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工资支付书面协议。当天,公司方支付工资2.9万元整,并承诺剩余2.1万元工资于10月20日一次性支付完毕。
紧接着10月22日,祁某等14人再次到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反映,秦某还未支付剩余的2.1万元。于是,办案人员立即通知该建工集团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工头秦某到劳动监察局处理拖欠工资事宜。经过6个小时的持续努力,当天下午4:30,包工头秦某将剩余工资2.1万元整支付给了祁某等人,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得到圆满解决。
开展专项整治13次集中清理欠薪案件400多件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区人社部门按照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先后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13次,深入7市(地)、61个县区实地检查119家用人单位,集中清理欠薪案件400多件。先后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及督查办法、企业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措施。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分值,实施了诚信守法等级评价、劳动保障违反行为公布、“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措施。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自《2017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出台后,由自治区人社部门牵头的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方案并对七市(地)考评打分。落实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16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在保证项目落地生根的同时,负责后期监管工作,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隐患,研判形势,统筹协调,妥善处理欠薪问题。
为全方位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我区人社部门创新举措,畅通投诉渠道,设立12333热线电话,并开设接待窗口,对举报投诉即接即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即移送公安等部门。完善“两网”化建设,推进属地管理。对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今年共有441人经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保障监察证》,保证了各市、县都有监察员持证上岗,缓解了矛盾集中、人群集中等问题,及时有效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我区人社部门与法律援助中心无缝对接,设立绿色通道,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农民工收集相关证据,引导讨薪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我区人社部门落实源头监管,严防隐患,创建诚信用工新模式。探索建立用工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目前,该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力争明年全面推开并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