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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社部门将出台系列办法措施 解决困扰农民工维权五大难题

时间:2018-12-13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是我们国家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农民工不仅为城市工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同时也是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但是长期存在的“讨薪难”问题,影响了农民工的正常生活。那么,维护农民工正当利益,为农民工讨薪存在哪些难题?我区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呢?

源头治理力度还需加强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五大难题。

首先,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现象普遍,总承包企业“以包代管”,分包企业用工混乱。企业间不正当竞争,低价中标后,通过克扣工资来减少亏损。少数“包工头”通过资质挂靠承揽工程,由于缺少管理经验,导致亏损而隐匿失联,引发工资拖欠。

其次,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流动性大,大部分劳务分包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招揽人员进行施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以口头约定形式居多,缺少最直接的法律凭证,致使工资结算争议多,加大了案件处理难度。

第三,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不规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源头治理力度不够,未严格审查,未有效监管工资发放,只重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部分建设单位付款比例低,垫资修建多,导致承包企业无力承担巨大资金缺口。发生欠薪案件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第一时间担负起清偿欠薪责任,导致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手段和措施十分有限。

第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执行不规范。在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工资代发等长效制度措施上重视程度不够到位、协调机制不够健全、贯彻执行不够有力,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工资按月支付推进缓慢,仍多以平时借支生活费,到工程完工或年底时一次性结算支付为主,导致时间跨度长,增大了拖欠工资产生的风险。

最后,联合惩戒和执法机制不规范。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仍有待健全,各市(地)和行业主管部门推送“黑名单”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仍存有顾虑,联合惩戒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企业欠薪违法成本低,欠薪惩戒力度不够大,对欠薪主体没能形成更加有效的震慑作用。由于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大部分欠薪案件主要依靠监督和调解方式处理,形成了“重调处、轻处罚”的问题。

加强定期调度和联合督查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正积极组织各市(地)人社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印发《西藏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办法》,健全欠薪治理格局,强化源头治理。此外,《西藏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也在征求意见中。

我区将加大考核问责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定期调度和联合督查,在全区开展督导考核工作。全区劳动监察部门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充实执法辅助岗位和基层网格协管员,解决我区“网格化”问题,加快推进我区“两网化”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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