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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超1000家

时间:2017-05-22

我区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非常丰富,文化产品已吸引全世界的目光。与此同时,我区的文化市场也更加开放包容。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053家,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监管文化市场,目前新的《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在网络经营场所 设立流动图书站

近日,由文化部组织的全国督察组西藏分组进入我区,就进一步推进全区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工作,听取了情况汇报。

据了解,督查组专家结合对林芝、山南两市深入调查研究、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案卷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对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和发展,特别是对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以及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督察组认为我区的网络经营场所业主均具有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在转型升级工作中积极转变理念,切实做到了环境整洁优雅、经营业态丰富,方便了广大消费者娱乐、办公;同时通过加强与图书馆合作,在网络经营场所内设立馆外流动图书站,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阅读,该举措在全国都走在了前列。

自治区文化厅市场处处长王胜介绍,我区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非常丰富,文化产品已吸引全世界的目光。与此同时,我区的文化市场也更加开放包容。全区的文化市场,目前发展最好的是拉萨市,昌都和山南两市已经迎头赶上。

王胜说,就目前我区文化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一方面繁荣、丰富了我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带动了经济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文化主管单位对文化市场监管的难度。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化市场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目前,我区《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正有序推进中。

以服务为重点 向各领域衍生

王胜介绍,文化厅市场处主要对全区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我区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主要分为互联网经营单位、娱乐行业、演出经营单位、网上交易单位和艺术品经营等。其中,互联网经营单位、娱乐行业和艺术品经营占文化市场主导地位。

“近10年来,我区文化市场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按照文化部和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全区网吧的转型升级,娱乐行业也准备进行转型升级。我们在对这些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转型升级的时候,就发现2009年颁布的《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略显滞后,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们生活中精神文化的现实需求,制定新的《条例》势在必行。”王胜说。

为此,自治区文化厅已于2015年向自治区人大和区政府法制办申请对《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文化厅已经做了大量的摸底调研。王胜说:“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组织专人到全区各市(地)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进行调研,目前区内的调研工作已经完成。为了学习内地一些省市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做法,下一步我们还将到区外调研,争取尽快完成《条例》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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