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针对机动车占用盲道临时停车现象,拉萨交警将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占用盲道临时停车,民警一旦抓住将罚款200元,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盲道地方停车,将罚款200元记3分。
市区盲道被占用现象较严重
说起占用盲道的路段,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夺底路、慈松塘路旧家具市场附近。这两条路两边卖旧家具的商家比较多,商户每天直接将家具从店中搬到外面的人行道上售卖,人行道当然也被这些桌子、沙发、柜子所占据了。从这两条路上通过时,远远地就可以看到人行道摆放的桌椅等家具。这两条路占道经营现象比较严重的,虽然城管部门清理过多次,但均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道路两边占道经营现象一直存在,人行道上的盲道也一直被占用。
除了这两条路外,有些道路两旁的饭店、娱乐场所等店铺多的地方,人行道上也经常停满了车辆。德吉路、巴尔库路、色拉路、娘热路、北京东路、朵森格路、藏热路、当热路、林廓东路等有些路段附近没有停车场,机动车直接停放在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有些路段处于商业中心,附近吃饭购物点多,每天到了吃饭时间点,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也变成了临时停车的地方,人行道上的盲道当然也就被占用了。有些人行道除了被机动车占用外,还有一些甜茶馆老板将桌椅搬到人行道上,给顾客提供一个室外用餐的地方。
不知道商家是否想过人行道是公共道路,是不允许私自占用的,同时人行道上的盲道是为盲人专门设置的,如果盲道被占用,让他们如何通行。除了机动车外,每天还有很多市民喜欢骑电动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上下学等,电动车轻巧方便、随走随停,很多电动车一族喜欢将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上的盲道也在被占用之列。盲道被占用,大家好像已经见怪不怪,似乎也习惯了,但对于行动不便的盲人来说,让他们何去何从。
机动车占用盲道将被处罚
机动车或非机动随意占用城市盲道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集中开展“占用盲道停车”专项整治行动,12月10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民警来到嘎玛贡桑路,对道路两旁违法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的车主进行现场处罚。在这条路上,记者跟随民警一路由西向东走过去,共发现三四辆轿车临时停放在人行道上,占用了盲道。对于占用盲道停车这种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开具了处罚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停车车主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嘎玛贡桑路本来就比较狭窄,附近商户、居民较多,如果车主将车辆停靠在人行道上,将人行道堵塞,导致行人无法从人行道上正常通行,很容易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发生。据城南大队大队长尼玛介绍,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盲道一般由两类砖铺就,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称为提示盲道。
近期,拉萨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占用盲道停车”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机动车占用盲道,属于违章停车行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凡是发现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上的盲道停车的,拉萨交警绝不手软,一律进行严查严处。同时,拉萨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勿将身边的盲道变成“忙道”,让残障人士可以与正常人一样使用公共设施和利用公共资源。(文/图 记者 张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