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12月19日电(记者 桑邓旺姆)近日,昌都市召开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暨“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大会。
据了解,会上授予洛隆县小学等15家单位“2018年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普布次仁等20人“2018年昌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强巴林寺等48座寺庙“2018年市级‘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模范寺庙”荣誉称号,江勇克珠等4218名僧尼“2018年市级‘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优秀僧尼”荣誉称号;授予强巴林寺管委会等48座寺管会(专职管理特派员)“2018年市级‘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寺庙管委会”荣誉称号,卓玛央宗等48名驻寺干部“2018年市级‘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优秀驻寺干部”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