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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西藏自治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89343公里

时间:2018-12-25

2017年10月,拉林高等级公路二期工程建成通车,拉萨到林芝只需要4个小时。2个月以后,贡泽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西藏第二条从拉萨通往市地的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改革开放40年来,这样的变化时时发生在雪域高原的每个角落,西藏交通运输面貌日新月异,实现了从“走得了”到“走得好”的历史性跨越。

公路交通面貌改天换地

上世纪80年代初,西藏公路建设首先打破了封闭的建设管理模式,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施工和监理引入竞争机制,区内外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角逐公路建设市场,促进了公路基础设施条件的迅速改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公路通车里程从1978年的15852公里到如今的89343公里。

拉萨至林芝、泽当至贡嘎机场等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一级及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60公里,进出藏大通道高等级化步伐加快迈进。国省道里程由11955公里增加到28922公里,原有国省道黑色化改造基本完成,新增国省道黑色化改建正在推进。

据了解,全区聚焦农牧区脱贫攻坚,加紧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农村公路里程达到60421公里,通达深度、通畅水平全面提升,全区县城除墨脱外均通油路,乡镇通达率、通畅率分别达到99.71%、77.62%,建制村通达率、通畅率分别达到99.52%、38.11%,提前3年实现了交通运输部“十三五”80%的乡镇和3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的规划目标。

全面推进项目审批体制改革

推行一般公路项目财政报备制度。一般交通建设项目预算评审实行的财政报审制,存在程序多、时限长、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批复及施工进度。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同意由交通运输厅作为农村公路投资评审主体,对农村公路投资规模进行把控,并将相关批复文件向区财政厅进行报备,由区财政厅对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下放农村公路项目审批权限。为充分调动各地市建设农村公路积极性,切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全部由自治区交通厅、发展改革委审批,逐步将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调整为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目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1亿元以下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批,向交通运输厅报备审批情况;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厅审批。

据了解,为加快公路设计变更审批进度,逐年将由各项目法人自行审批普通公路设计变更上限从80万元调整至200万元,进一步调整至500万元。目前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变更不超过500万元的,均无需报交通运输厅审批。

逐步健全公路建设管理模式

随着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发展,逐步形成区、地两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由自治区交通厅和各地市交通局分级承担公路建设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组织实施能力,2003年在拉贡公路新改建项目中开展了成建制项目法人援藏试点工作,2008年班戈至纳木措、滇藏公路类乌齐至昌都段改建项目开展了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适应西藏公路建设新的管理模式。特别是2013年以来,为适应公路交通跨越式发展需要,西藏交通建设全面引进国内大型的设计、施工企业参与我区公路建设,目前我区高等级公路建设约70%是由国内顶级施工企业完成。(文/图 记者 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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