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网拉萨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为避免因电费余额不足造成停电,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请按时足额缴纳电费。若逾期未缴电费,国网拉萨供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并依法采取停电措施。
近日,普布掌握了一项新技能,这还是他儿子教给他的。“我和老婆回了趟老家,返回拉萨时才想起来快欠电费了,到拉萨得六点多,不能去供电公司缴纳电费,正在发愁时,驻村的儿子打电话说在网上就能缴纳电费,方便快捷。”
普布说:“自从知道可以网上付费后,我就再也没担心过停电的问题了,每次都是预存很多电费。”向普布这样的就是费控用户,什么是费控用户呢?国网拉萨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表示,就是“先交钱后用电”的用电方式。“改为费控用户后,只要及时缴纳电费,不欠费就不会对你造成影响。如果供电营业厅不上班,可以到代缴网点去缴费,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掌上电力、电e宝缴纳电费。如果担心欠费停电后缴费了还没有电时,可以联系辖区管理电工,供电所工作人员会帮你恢复供电。”
昨日,国网拉萨供电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向广大电力用户表示:“用电是您的权利,缴费是您的义务”。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2018年10月11日,拉萨市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拉萨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工业用户、非工业企业性质用电客户、个体工商户、居民用电客户、各类租户执行“购电制”,对于未提前购电或者购电额度已用完的客户,按程序中断电力电能商品供应。对机关、事业等财政拨款单位,暂维持“先用电,后付费”的方式,每月定期结算电费,月结月清。对不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网拉萨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提醒,为避免因电费余额不足造成停电,给用电用户生活、生产上带来不便,请一定按时足额缴纳电费。(记者 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