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全区住建领域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视频会,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安排部署推进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督促各市(地)紧紧围绕年度计划、具体目标和时限要求,进一步细化阶段目标,正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限,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一是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报批。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聚焦难点问题、抓住薄弱环节,主动服务,做到严要求、高质量、快速度。二是狠抓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开快建。结合区域气候条件和工期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施工黄金季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落实重点项目投资和工程实体建设。三是狠抓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立健全符合住建领域实际的投融资体系,形成国家、民间、援藏、金融等多渠道资金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投资格局。在住建领域重点项目中充分利用PPP模式,积极争取PSL贷款。四是狠抓规范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将住建领域重点项目计划进行再分解、再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和住建部门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立足实际,形成合力、强化督查。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自治区住建厅是全区住建领域重点项目的责任部门;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是当地住建领域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市(地)住建局是本市(地)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强化协调,齐抓共管。建立互动协调机制,纵向架线、横向搭桥,强化联动。想方设法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强化监管,严肃问责。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落实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制度,实行月报和月通报制度,对每一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