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巴宜2018年12月31日电(记者 张猛 王珊)日前,林芝市委、市政府在党政大楼前举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挂牌仪式。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全国16个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45个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林芝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我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截至目前,林芝市共有6个县(区)、41个乡(镇)、384个行政村先后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乡(镇)、村”命名,率先在全区完成“80%的行政村、乡(镇)、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的目标任务;2个县(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区)”现场技术核查,38个乡(镇)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2017年7月,林芝市巴宜区代表西藏自治区参加全国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于2017年9月18日成功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