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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五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验收

时间:2019-01-05

本网讯(记者 卢鑫)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那么,目前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进展如何呢?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目前全区已完成拉萨市、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日喀则市五个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验收工作。

为加快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2018年3月至12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组无惧风雪严寒,平均每县(区)外业抽查3—4宗、抽测界址点20—30个,查阅资料、实地复核、指导交流等有效工作时间6小时以上,个别县多达8小时。结合全区各市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验收申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组织不动产登记局、规划院、测绘院相关技术力量,先后前往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拉萨市、日喀则市各县区进行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验收,经过对以上五市所辖县区的所有权外业地籍调查成果一次性通过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此外,全区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验收工作中,结合各市地实际情况,采用了外业抽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外业主要是随机抽查宗地档案、实地查看界址点设置和宗地四至关系、与村集体指界人交流问询、现场测量并统计宗地界址点精度等,内业主要是实地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宗地成果、交流问询、考核验收组闭门讨论、匿名打分的方式,从工作考核和成果验收两个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查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的权籍调查资料、公示情况、专业技术设计书、测绘过程成果资料、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图件成果等。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据了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促进全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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