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最高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扎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577件,审执结27348件,同比分别上升36.44%、34.85%,审限内结案率达99.18%。
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扎实开展政治纪律集中教育、“做合格党员、当先锋模范”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专项教育整顿等活动,用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
以推进标准化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落实党建述评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查活动,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查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抓住西藏特殊矛盾,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坚决挫败十四世达赖集团险恶图谋,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524件。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涉恶、涉非法组织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切实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台《关于审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重点要防、难点要盯、热点要疏、一般要复,依法化解涉诉信访纠纷。
强化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577件、同比上升39.51%,标的额26.02亿元,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实施“七大发展战略”、推进“十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好司法审判工作助推经济增长、调节社会运行、维护经济秩序作用。妥善审理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等“三农”案件;全力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股权保险等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范竞争行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服务“放管服”改革,坚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强化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助推美丽西藏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色发展理念,找准司法审判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加大对乱开乱挖、乱排乱放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强化对西藏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司法保障。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继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组建速裁团队、电话预约立案与流动法庭,强化诉调对接,加快推进“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与“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无缝衔接。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全年执结案件6688件、同比上升36.16%。助力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战,选派444名干警深入到143个驻村点,协调落实民生项目141个,为民办实事2952件,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优势,围绕农牧民群众、寺庙僧尼、青少年,开展法律“七进”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公开庭审、模拟法庭、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翻译法治宣传片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观念。
创新审判方式,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建设,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审结全区首例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典型案例,加大环境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引导各族群众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注重发挥院庭长和审判管理机构职责;稳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让公平正义以各族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将90%以上的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用于基层法院,加大基层法官培训、岗位练兵力度,提升基层履职条件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