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日喀则1月16日电(记者 张斌)2018年以来,日喀则市始终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加以部署和推进,主动认领、积极整改,确保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30大项89小项问题,日喀则市已完成整改59小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15项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107项;自治区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9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3项;自查自纠的32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14项。
日喀则市落实“首长负责制”,坚持“组织架构不变、工作力量不减”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市级领导包县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处罚环境问题88起,处罚额度达2800余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关闭、取缔企业35家,责令整改96家。
日喀则市对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直接进入追责问责程序;对整改不力甚至导致重大影响的,实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移送追责;对没有实质性进展甚至假整改、伪整改的,严肃彻查,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中,全市约谈87人、问责33人,在自查自纠环境问题中,约谈34人,诫勉谈话4人、行政警告1人、警告1人。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