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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一轮个税改革减税红包 免税福利

时间:2019-01-19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许多纳税人迫不及待地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和申报。

为帮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回应关切,通过“点线面”辅导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宣传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保障个税新政顺利落地开花,保证改革红利释放到位。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惠及数以万计的纳税人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日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改革红利得到全面释放。

根据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的规定,纳税人从1月1日起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除去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根据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计算扣除,以及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够选择其一进行扣除以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或者借助税务机关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事项及扣除比例。

此次个税改革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着眼于优化税收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惠及百姓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惠及数以万计的纳税人,必将以更大力度的减税激活发展内生动力,以更大范围的群众受益促进消费快速增长。

税收红包实实在在进了百姓的腰包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所得税处负责人邱韶昆介绍说,“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四项:个人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比如,家里两个孩子,一个读小学,一个上幼儿园,每月可扣除2000元,自己父亲年满60岁,作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家里的房贷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这已经可以享受5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加上5000元的起征点,意味着在已扣除“三险一金”的情况下,月收入万元基本不必缴纳个税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城市(拉萨)、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这些税收红包都实实在在地进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强了消费意愿、消费能力,对于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培训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山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利用业余时间对中国农业银行山南分行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培训,充分运用银行系统视频会议资源,采取市、县、乡镇视频连线方式,总受众人数达780余人,为全市农行系统工作人员发放个税宣传手册60份,实现全市农行系统工作人员参训100%覆盖。

此次个人所得税培训扩大了纳税人的宣传辅导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乡镇等稍边远地区纳税人培训辅导难问题,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极大方便了纳税人,获得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全区各征收单位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培训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让所有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在办税服务大厅成立了个税“专家团队”,在导税台面对面进行纳税人辅导;开设专门“个税改革专窗”,对前来咨询的纳税人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发放《致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藏汉双语版)相关宣传册;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专扣信息采集填报方法及政策。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积极联系电视台、报纸等组织开展个税宣传工作。在报纸上开设税收小课堂专栏,定期讲解个税新政,以“小篇幅、内容精”的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切实提高个税新政策知晓度。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借助各级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转发条例与暂行办法,拓宽宣传面。同时在税企微信、QQ交流群内及时公布各项政策,畅通纳税人咨询渠道。同时,各税收管理员针对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手把手教授,以边讲边填的方式,确保纳税人准确填报专扣信息表,同时指导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做好电子模板导入、报送、反馈,确保每一名员工顺利办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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