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海霞)日前,拉萨市市民举报空港新区甲竹林镇机场路沿线有村民在砍伐树木,随后拉萨市林业局及时安排林政科和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处理。
经核实,被砍伐树木属甲竹林居委会三组的村民栽种,树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该村民。该村民砍伐树木是因为树木的枝丫已达到椽子木的成材标准,采伐这些枝丫用于建房;也是为了在开春后对树木的枝丫修剪,以便后期能生长得更好。
虽然该村民修剪树木未造成树木的死亡,且树木的所有权归个人,但砍伐前需向空港新区管委会经发局申请,取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此外,被砍伐树木位于水渠和机场路中间,既属于护堤林又属于护路林,擅自采伐存在破坏环境美观和道路安全隐患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拉萨市林业局协同空港新区管委会对该村民和他所在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