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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在家就医

时间:2019-02-28

截至1月24日,我区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完成了74个县(区)、87家县级公立医院、683个乡镇卫生院、5412个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针对排查问题,下一步自治区卫健委将继续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自治区卫健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区各级卫生部门对我区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截至1月24日,我区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完成了74个县(区)、87家县级公立医院、683个乡镇卫生院、5412个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方面,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75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

在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方面,我区共有87家县级公立医院,其中,拉萨市城关区未设立县级公立综合医院;42个县级医院未达到2级及以上标准;13个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未达标;34个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未联通使用。“根据上述情况反映,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存在设施设备不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在“三个一批”政策落实方面,通过确定临床路径、定点医院、单病种费用、报销比例和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管理“四定两加强”措施,对愿意接受治疗的大病患者进行了集中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实现“应签尽签”。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自治区卫健委将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政策举措,建立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为基础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以分类救治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工作;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水平;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保障农牧区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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