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梁兰)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妇幼健康会议和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的实施,自治区卫健委制定下发了《西藏自治区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据了解,两个《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两降一升”保障母婴安全和促进0至6岁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和目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健康西藏2030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提高全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自治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实施主体,紧紧围绕“两降一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等五大行动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住院分娩率,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到2020年,将在全区实现《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0/10万以下、12‰以下,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力争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0/10万以下,全区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0‰以下。”该负责人说。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主要聚焦0至6岁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儿童健康促进、新生儿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儿童早期发展、儿童营养改善、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儿童健康科技创新等八大行动具体措施,到2020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据悉,两个《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对于指导和推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