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3月24日电(记者 万慧)2018年以来,昌都市大力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监察对象实现全覆盖、乡镇监察实现全覆盖、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公权力监督无死角。
昌都市要求乡(镇)党委、村(居)党支部全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探索推行县(区)纪委监委到乡(镇)派驻监察员模式,截至目前,全市配备乡(镇)纪委书记138人,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1142人;坚决消除部分乡(镇)纪委“三转”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以“三转”为契机,在11个县(区)和138个乡(镇)开展“大起底、回头看”,在消除县(区)“零查处”、乡(镇)“零线索”工作中,受理问题线索1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53人。
昌都市将原有的19家派驻纪检组进行撤销,采取“10+1”派驻方式,试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由一个派驻纪检组负责7—9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现81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完成1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34名纪检干部人员选调。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问题线索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