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讯(记者 黄志武)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近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拉萨市城区6所中学、15所小学和21所公办幼儿园、28所民办托幼机构已提前落实陪餐制度。
在拉萨市实验小学的食堂内,学生开始排队用餐。当天的午餐是米饭、鸡翅、平菇炒肉、土豆和水果。四年级(6)班学生仓赛旺姆告诉记者:“我认为陪餐制度特别好,比如说,我们个别同学会对某种蔬菜过敏,有了陪餐制度后,老师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该校副校长安玉秀表示:“平时,陪餐的学校负责人和教师至少要提前10分钟至15分钟到食堂,确保学生有序就餐。同时,学校将在坚持教师陪餐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家长陪餐的落实方案,更好地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拉萨市实验小学校长冯兴娟对记者说:“我校2014年就已经实行了陪餐制度。但当时叫‘看餐制’,即除了校领导每天中午在食堂陪餐外,所有中层干部和任课老师每周1至2次跟学生一起吃饭,全力以赴为学生用餐安全保驾护航。”
如何让学生在学校用餐既吃得饱,又吃得健康有营养,是实验小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对孩子健康成长关心与爱护的体现。
3月27日是市一中食堂建成后第一天营业。当天,在市一中学校食堂,校长刘思伟说:“今天,我校教师和学校负责人会陪着学生一起用餐。今后,我们会严格落实行政领导陪餐制度,全校教师包括中层领导都会安排与学生共同用餐。自今日起,校级领导将会每天与学生共同用餐,并且与学生所食用的饭菜完全一样。对于陪餐制度的意义,我认为一是食品安全,二是有利于提高食堂饭菜的质量,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三是便于学生管理。”
城关区教育(体育)局安卫办负责人多吉扎西说:“拉萨市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师生食品饮食安全,特别是学生食堂安全的监管。3月13日,拉萨市教育局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会,会议要求全市有食堂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开展地毯式、无死角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据了解,从3月20日起,城关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各学校已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陪餐人员、每餐均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拉萨市城区6所中学、15所小学和21所公办幼儿园、28所民办托幼机构已全部提前落实陪餐制度。“多吉扎西告诉记者。
接受记者采访时,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处长卓玛说:“这几年,我们监管部门也要求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家长、校长定时陪餐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目前这项工作已到成熟期。此次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并将于4月1日起实行。同时,要求校长或学校相关负责人必须陪餐,有利于从陪餐过程中及时发现学校食堂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今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日常督导检查中,学校有没有落实陪餐制度将是我们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卓玛表示,3月19日和20日,在拉萨市开展的集中联合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已要求学校食堂应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量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学校食堂后厨硬件设施提出安全要求,包括冰箱、菜板都要标注生食、熟食标识,避免交叉污染,防范食源性集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卓玛说:“过去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付出了很多,今后我们将按照三部委联合发文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农牧区完小,还有乡村幼儿园陪餐制度落实工作的检查力度。同时,我们还会对全区各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长进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以便继续加大力度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