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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三个专项斗争”:惩黑恶 扬正义 建平安

时间:2019-04-11

自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党委统筹部署全区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扫黄打非“三个专项斗争”,我区公安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非法组织和重点人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非法组织和重点人非法活动,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和谐稳定。2019年1月15日,公安部扫黑办发来贺电祝贺我区涉黑网上在逃人员到案率达到100%。

2018年,我区共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12个,涉恶9类案件77起。刑侦部门刑事案件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三个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全面部署和强力推进“三个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全区公安机关成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扫黄打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下发《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的11类打击重点基础上,结合全区维稳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区专项斗争的21类打击重点。各市地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扫黑办,积极发动部署,把专项斗争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推动全区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全区公安机关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发动群众参与 “三个专项斗争”;先后张贴通告8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放便民联系卡9000余张,发布专项斗争相关报道295条,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分批次及时发送“三个专项斗争”宣传、举报短信息。2018年11月16日、12月29日,拉萨、日喀则两市公安机关分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三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中央驻藏媒体及区、市多家主流媒体受邀参加;全区公安机关还利用“110宣传日”对“三个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发动驻村工作队的“触角作用”,把宣传工作覆盖至全区建制村一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公安机关通过举报热线、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微信公众号4个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线索举报,切实打响“三个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

按照有关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的部署要求,区公安厅先后下发多项专门文件,切实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功夫,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摸排出了一批涉黑涉恶、非法组织和重点人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制定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轮守制度,确保全天候专人值守,确保群众举报不漏一条。2018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热线103个,设置举报信箱1161个。

全区公安机关严格按照21类打击重点,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和重点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将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拉萨市公安局打掉长期盘踞在空港新区机场附近,以拦截、暴力、威胁、辱骂等手段欺压出租车、线路车,垄断拉萨贡嘎机场内客运行业,扰乱交通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昌都、日喀则两市公安机关先后打掉江达县兴江(农牧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定日县“翁噶运输车队”等恶势力集团;山南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8·18”系列文物盗窃案共计32起,打掉一个盗窃文物犯罪团伙,公安部将该案作为打击整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全区公安机关按照区公安厅扫黑办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2018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打击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40余台;全区网安部门发布涉网犯罪、电信诈骗等警示信息2300余条;全区公安机关结合本部门业务,主动发力,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地食品加工厂、食品药品商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地进行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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