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德吉曲珍)4月15日,由拉萨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举办的“双创2.0”政策解读会在拉萨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举行。今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后毕业五年内,并取得营业执照,在我区返乡村(不含镇、居委会、社区)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返乡村包括返回原户籍地或者非原户籍地。
在政策解读会上,拉萨市人社局高校中心主任夏平志介绍,《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享受到的扶持政策包括:启动资金、生活保障、经营场地、产业扶持、人才储备、土地承包、风险应对等。启动资金方面,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项目符合当地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方向、带动1名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的,对其每人给予最高可达10万元、每户最高可达3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意见》要求,各市(地)、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设立市(地)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基金;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政策按《意见》执行;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免抵押担保政策,由创业担保基金予以全额担保;大力推行“一张表、一套资料、一个窗口”登记,让高校毕业生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另外,根据《拉萨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拉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拉萨市科技局还设立了科技创业创新券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创新服务补贴、科技创业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维护等支出。
据悉,拉萨市科技局将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者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业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科技创业者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向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购买创业创新服务,用创新券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服务机构持收到的创新券向拉萨市科技局兑现并获得一定的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