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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藏将专项整治互联网制售假药行为

时间:2019-04-20

4月17日,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召开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18年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药品监管各项任务。据悉,今年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互联网制售假药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对中药饮片、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集中整治;重点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药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健全完善疫苗管理体制

据了解,2018年,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检,分别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551批次、230批次、637批次,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问题,2018年,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联合旅发委、卫计委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处理制售假劣藏药案件3起,配合取缔无证诊所2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对18家网上药店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级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案件42起,价值约340万元。

近期,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卫健委、药监局等16个部门建立了疫苗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协商机制,加强对自治区疫苗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总体指导,解决疫苗管理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有关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各部门将协同配合,相互支持,在统筹研究疫苗行业规划、流通配送、质量安全、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各市(地)药品监管职能部门也将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对疫苗配送、储存、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保障疫苗安全。

今年,国家将密集出台《药品管理法(修正案)》《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自治区药品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将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启动《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修订前期工作;完善《西藏自治区药品零售连锁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藏药制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尽快健全形成与当前监管实际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助推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始终坚持“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的原则,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将通过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疫苗、藏药制剂等产品,以及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麻精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加强抽检检测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将积极落实药品国抽、省抽及专项抽检任务,突出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使用范围广、不良反应集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加强监测哨点建设,强化风险研判,做好聚集性不良事件预警处置。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互联网制售假药行为专项整治,净化网络用品销售环境;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对中药饮片、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集中整治;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重点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药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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