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由自治区劳动监察局提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民生工程,为确保2020年同全国一道实现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导向,全力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30多项制度措施,真正构筑起预防欠薪问题的“防火墙”“安全网”;建立了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均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考核,专项督查20余次,夯实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切身的利益。近年来,全区劳动监察部门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971起,追回劳动者工资11.18亿元,补缴社会保险 1395.07万元,集中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352起,真正践行了“绝不能让农民工的血汗钱拖欠流失”的诺言。全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大力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9.08万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84万份。
“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键是如何从制度源头卡住欠薪问题,如何解决建筑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的问题,如何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如何真正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欠薪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治。”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副调研员邓海鱼说。正因如此,自治区劳动监察局作为人社厅重要的综合执法部门,畅通了12333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了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实行日调度、周调度、半月调度和周通报、半月通报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
近年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两个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劳动者维权告示牌“两金一牌”;不断推进工资银行代发、施工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工资代发、工程款担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四个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市场主体280295户,其中企业66084户,个体工商户205596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615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缴纳保证金缴存数额达40.06亿元,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6.18亿元,设立劳动者维权告示牌8925个。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督促用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覆盖率为9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区7市(地)和74个县(区)设置机构基本完成,全部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服装,办案程序、办案文书基本规范。通过源头治理,劳动者工资报酬等权益更加有效保护,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