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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举措

时间:2019-04-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在纪律执行上,力戒表态多、口号响,做到政治强、行动实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行动标尺,有效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问题,决不允许做“两面人”、当“两面派”、搞“伪忠诚”。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不称官衔,各类会议、活动对领导同志称呼时不加“尊敬的”、讲话不称“重要讲话”,不将“副职”称为“正职”。

2.改进学习方式。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开展学风整治活动,严禁不看对象、不接地气、学习宣传上下一般粗,严禁不切实际、不求实效、学习搞形式走过场,除主题教育等重大活动外,一般不要求村(居)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3.坚持正确政绩观。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深刻教训,严肃查处对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表态不行动,层层批转、敷衍了事等问题,坚决防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持决策、政策的延续性,不搞新官不理旧账,不搞朝令夕改,不搞急功近利、报喜邀功,严肃整治假典型、假经验、假政绩等形式主义问题。

4.深化作风整治。从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做起,深入查摆困扰基层、群众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防上级以官僚主义发令,基层用形式主义应答。集中清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议事协调机构、内容相近的各类专项活动,不层层加码随意扩大覆盖面,从源头上减轻基层负担。

二、在为民服务上,力戒慵懒散、推拖绕,做到敢担当、勇作为

5.强化便民利民。坚持困难麻烦由政府解决、把方便实惠送给群众,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减证便民”改革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落实。开展审批事项清理优化行动,简环节、简材料、压时限、优流程,提高审批办事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严防严查“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

6.扶持非公经济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和商会制度,落实好支持非公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在减税降费、降低电价、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降低全社会营商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在精文减会上,力戒假长空、冗乏虚,做到短实新、接地气

7.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制订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严格执行前置审查机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范围,减少普发性文件,力戒同一事项多头重复发文,从自治区层面做起,层层精简文件,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以上。严控公文篇幅,自治区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文件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并同步明确责任单位,力戒“空头政策”。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能以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发文解决问题的,不得以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发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严格控制日常事务性工作报告。深化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文件交换系统应用,加快实现网络传输、网上办理。继续抓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8.严控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加强对会议活动的统筹,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层层精简会议,确保召开的会议减少30%以上。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直接开到县乡的会议,不再层层套开。无特殊情况,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业余时间不安排会议。严控会议规模、规格、时间,不搞层层陪会、传达不过夜,不凡会都由主要领导参加,不随意安排听会人员;除法定性会议和涉及全局的重要会议外,自治区召开的会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0人,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主持讲话不超过5分钟,大会发言每人不超过8分钟,不搞总结讲话。未经区党委批准,自治区部门会议及活动不得邀请省级领导同志、市地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四、在督查检查考核上,力戒重痕迹、轻实绩,做到重实绩、求实效

9.强化任务和活动统筹。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等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禁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无效考核。除自治区明确要求外,同一项工作上级已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本级不再重复督查检查考核。严禁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考核项目、自行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严禁日常调研指导工作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等名义。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得安排区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参与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10.精简优化考核指标。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突出民生领域和城乡居民收入,对其他方面的工作不提硬性指标、不搞硬性考核,切实为基层解套减压。以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重要标准,优化改进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重点工作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行督查检查考核成果共享。集中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严防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强化考核的结果导向,严禁搞照顾、讲平衡。

11.改进和完善方式。坚持暗访为主、真督实查,突出问题导向,督查检查报告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不得少于篇幅的60%,严禁以客观困难代替主观问题。不得将微信、QQ工作群等作为24小时工作媒介,并以此代替实地工作状况。坚决反对“痕迹主义”和以材料评价工作,不得要求基层事事留痕,不搞凡事都设置专门展板,不能简单以领导批没批、开没开会、出台文件多少等作为评判工作好坏的标准。

五、在调查研究上,力戒表面化、空洞化,做到察实情、解实困

12.严明调研纪律要求。坚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突出实地导向,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严禁“设定线路”“精心设计”“堆造盆景”,严防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严禁掩盖问题、弄虚作假。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借机旅游,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其他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考察调研,只安排对口负责同志陪同,市地、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陪同。除自治区党委书记外,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召开综合性汇报会,不要求“四大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开展调研。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一般不安排调研。

六、在激励问责上,力戒滥问责、弱激励,做到既严管、又厚爱

13.强化正向激励。坚持把实干实绩作为衡量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准,坚持考用结合,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加强干部待遇保障,并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合理安排干部职工正常休假、轮休,除特殊重大时期外,不提全员全时在岗要求,不搞放假不放人。

14.规范问责追责。坚决防止以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问责、只问责基层不问责上级、以问责代替整改等现象,着力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改进现行谈话函询方式,减轻基层干部心理负担。研究制定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具体举措,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

自治区层面建立由区党委办公厅牵头,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区政协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各市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带头抓,认真落实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为基层减负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减轻负担与强化责任的关系,严格履行责任,优化服务群众,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工作松懈弱化。要坚持示范引领、典型曝光、奖惩分明,褒奖鼓励先进、惩戒反面典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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