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区直单位第三期周转房(南苑)B区(以下简称“区直三期B区”)分房暨周转房清查动员部署会在自治区住建厅召开。根据《区直单位第三期周转房B区分配方案》,就三期B区统建周转房进行分配。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清查违规占用周转房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全面开展周转房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南苑B区共计1350套房
与需求总量还有一定差距
会议现场,记者就区直三期B区基本情况和区直各部门周转房需求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区直三期B区房屋主体工程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开建,2018年11月23日竣工验收,共计1350套房,总建筑面积为16.7万平方米,按照绿色节能建筑要求建成。自治区住建厅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掌握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周转房存量及需求情况,之前我们专门印发通知,进行了摸底统计。”
在制定此次周转房分配指标过程中,根据各单位编制总数、现有周转房存量、需求总量等,按照分配系数进行了认真测算,同时充分考虑了部分单位和部门引进人才和新调入人员较多、因机构改革需要整体搬迁、成立新单位等因素,通盘考虑形成了目前的分配方案。据悉,各单位实际所分配到的周转房数量与需求总量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个月内主动腾退
不予追究个人责任
《通知》指出,周转房制度是根据我区特殊区情,为在工作地无房干部职工解决周转住房问题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周转房建设力度,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极大改善了各级干部职工住房条件。但在实际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有些地方、单位存在对周转房政策理解不透、监管不严、使用情况不清、分配随意性大等问题,也有个别干部职工占用周转房,甚至出现转租转借周转房谋取私利等问题。为此,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全面清查违规占用周转房问题,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先清理 再分配”的原则,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腾退周转房和此次分配的周转房分给工作地无房干部职工。
记者了解到,在工作地本人或配偶有私房,仍占用周转房的;或在工作地有实际住处将周转房闲置6个月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周转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的;夫妻双方在同一城镇,且一方在工作地有住房(含私房、周转房),另一方仍占用周转房的;无正当理由拖欠周转房租金累计在六个月以上的(含六个月)的;退休、离职、调离工作地半年后仍未腾退等情形都属于违规占用周转房,必须予以清退。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清查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清查腾退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还要组织开展核查。同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个人主动上报并腾退的,不予追究责任,并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形成长效机制。如果在此次清查中不主动上报并腾退的,在后续抽查过程中或举报反映,一旦发现情况属实,将依规严肃处理。”
会议公布了自治区清查违规占用周转房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0891-6810297;zzqgfj@163.com,欢迎大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