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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组织领导传销 被林芝市察隅法院依法判刑

时间:2019-05-14

本网讯(记者 王巍巍)近期,林芝市察隅县人民法院成功判决一起传销组织案。

2017年3月,察隅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竹瓦根镇、古拉乡、察瓦龙乡有多名农牧民群众疑似赴广西参与传销活动。对此,林芝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案件。

一年来,专班民警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分析研判,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提某、拉某、普某。经查,该传销组织源头在广西灵川县,提某等人以“纯资本运作”为名,打着“1040工程”“北部湾开发”的旗号在察隅县发展“下线”35人,涉传销资金流达234.98万元。2018年12月27日,察隅县公安局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移送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4月15日,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察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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