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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将于明年底前取消

时间:2019-05-18

商报讯(记者 韩海兰)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中关于“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实账化,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尽快申领、激活(含社保和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还未采集信息的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进行数据采集:一是关注“西藏社保卡”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中即可进行数据采集(在历史信息中有“西藏社保卡微信采集步骤”);二是在全区人社经办机构均设有社保卡数据采集点,各参保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前往各采集点进行采集。

已采集还未领到卡的参保人可关注“西藏社保卡”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中点击“办卡进度”即可查询。近期自治区人社厅将联合各合作银行,加大发卡力度,并采用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各参保人领卡。同时,对部分审核未通过或开户失败的参保人,区人社厅也将加快数据处理进度,通过电话等形式联系各参保人更正个人信息,并及时制发卡。

目前在我区范围内合作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机构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西藏银行、光大银行,还有其他银行陆续参与进来,持卡人可在今后持卡应用过程中,选择自己喜欢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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