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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藏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时间:2019-05-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15〕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9〕1号)有关要求,由报名点(学校)、市(地)招生办层层审核逐级公示后,上报我办汇总复核确认。现将西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5月22日至6月2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19年年底。经公示无异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可以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二、举报电话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报名点招生办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91-6599817;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891-6322440。

三、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1.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

2.门巴、珞巴、夏尔巴和僜人考生

3.烈士子女考生

4.边境县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考生

5.基层教师子女考生

6.基层农牧科技人员子女考生

7.医务工作者子女考生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

9.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在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

10.投资经营者子女考生

11.援藏干部子女考生

12.不加分不限报考生

13.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考生

1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考生

15.归侨子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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