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讯(记者 黄志武)自5月20日起,拉萨市消费者购买进口机动车辆后,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签发的相关证(单),直接到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申领行车牌照,不需再到拉萨海关办理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
据了解,5月20日前,消费者购买进口机动车辆后,须先到拉萨海关办理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再到公安交警部门申领行车牌照。拉萨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处长付树春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5月20日,拉萨海关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文停止进口机动车辆登检换证。这是拉萨海关切实落实海关总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拉萨乃至全区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