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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一村中恶势力团伙5人获刑

时间:2019-06-04

自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涉黑涉恶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等,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林芝市米林县某村次某等人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这是我们的地盘,以后不要再来卖东西了,否则就不客气了,车子被砸可别怪我们……”2018年10月初,在林芝市米林县某驻训地附近,一伙人为了阻止外地商家抢生意,拦下送外卖到驻训地的尹某父女,强行索要“保护费”,还将他们赶离。

而在这之后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伙人又多次拦截过往车辆,通过言语恐吓、强行检查货物、收取“保护费”等手段,致使多家外地商户利益受损。“2018年10月份,我们几个人合伙在某驻训地卖饮料,过来一名本地女性,说地方是他们的,还坐在我卖东西的地方,不让我卖东西。第二天,他们说交500元钱保护费才能卖东西,还说,500元钱只管卖这次的轮训,下次另一波轮训来了,还要再交钱。因为我们害怕,就答应给500元钱。”在驻训地附近卖百货的商户唐某说。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以次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最终浮出水面。据了解,次某等5人共同出资在本地某驻训地做生意,为独揽生意,5人决定通过拦截外来生意人车辆的方式,阻止他们进场,并索取所谓的“保护费”共计3290元。

林芝市米林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次某、扎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保护费”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经营权益,还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018年11月16日,该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了以次某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

“因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我院侦监部门及时提前介入,从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属涉黑涉恶案件、是否属集团犯罪、是否有‘保护伞’等方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该院参与提前介入的检察官次仁介绍,“该案中,次某等5人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认定该案符合恶势力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2019年1月4日,米林县检察院将次某等5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中次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0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均表示不上诉。

林芝市米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辉介绍,自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米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和专人专报制度,坚持“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结合,对涉黑涉恶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等,坚决依法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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