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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06-04

本网拉萨6月3日讯(记者 姚闻)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林芝市综治办副主任刘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时任墨脱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明以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伙食补助等名义违规使用维稳经费、业务经费、公用经费发放津补贴共46.7452万元。2018年12月,刘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余向辉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6年,经时任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余向辉签批,超标准发放维稳补助5.194万元,违规发放管理人员在岗津贴18.7264万元,违规发放培训管理补助0.15万元,超标准接待支出1.9433万元,以上资金共计26.0137万元。2018年7月,余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南市洛扎县工商联主席巴桑次仁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5年,经时任拉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巴桑次仁签批同意,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公款吃喝共计2.251万元;从拉康镇“两会”用品款中购买酒水共计1.462万元;邀请措美县财政局原局长曾某(已另案处理)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共计0.5万元;用公款购买并赠送土特产共计3.1188万元。2019年4月,巴桑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南木切乡派出所民警旺堆次仁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4月13日,旺堆次仁驾驶派出所警车前往南木切乡夏培塘草组开展工作。返回单位途中,旺堆次仁利用工作时间私自驾驶派出所警车前往强布温泉洗浴。2018年9月,旺堆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关键少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常态化推动责任落实到位。要注重问责结果运用,通过问责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发挥治本功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纠正“四风”工作懈怠、“四风”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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