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布2019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加强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职责,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有关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各市(地)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本地区的其他江河、水库、城镇等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熟悉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准确掌握汛情和旱情,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作出部署。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责任人变化的,务必要做好工作交接。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突出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隐患,积极主动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行政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表:1.西藏自治区各市(地)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西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6月5日
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表1
西藏自治区各市(地)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名单
市(地)名称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职务
拉萨市
占堆
常务副市长
日喀则市
张云宝
副市长
山南市
黄金城
副市长
林芝市
扎西达杰
副市长
昌都市
赵明
副市长
那曲市
加多
副市长
阿里地区
葛庆敏
副专员
附表2
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流域
河流
市(地)
行政责任人
职务
雅鲁藏布江
雅鲁藏布江干流
日喀则市
张云宝
副市长
山南市
黄金城
副市长
林芝市
扎西达杰
副市长
拉萨河
拉萨市
占堆
常务副市长
年楚河
日喀则市
张云宝
副市长
尼洋河
林芝市
扎西达杰
副市长
金沙江
金沙江
昌都市
赵明
副市长
澜沧江
澜沧江
昌都市
赵明
副市长
怒江
怒江
昌都市
赵明
副市长
那曲市
加多
副市长
狮泉河
狮泉河
阿里地区
葛庆敏
副专员
附表3
西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
行政责任人名单
水库名称
所在市(地)
所在县
行政责任人
职务
冲巴湖水库
日喀则市
康马县
扎西多布拉
县长
满拉水库
江孜县
杨军
县长
楚松水库
白朗县
赤列朗杰
县长
琼果水库
山南市
琼结县
索朗多吉
县长
阿涡夺水库
隆子县
刘圣育
江雄水库
贡嘎县
次仁
藏木电站水库
加查县
西洛次仁
县长
虎头山水库
拉萨市
林周县
高军
县长
旁多水库
林周县
高军
县长
直孔电站水库
墨竹工卡县
旦增尼玛
县长
措木及日水库
林芝市
巴宜区
扎西达杰
副市长
老虎嘴电站水库
工布江达县
扎西达杰
副市长
莽措水库
昌都市
芒康县
泽仁顿珠
县长
查龙电站水库
那曲市
色尼区
岳正强
副区长
甲岗电站水库
申扎县
周格
副县长
尼玛电站水库
尼玛县
旦巴
县长
狮泉河水库
阿里地区
噶尔县
卫东
地区政协副主席、县长
欧果电站水库
革吉县
罗布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