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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顺利推进

时间:2019-06-16

6月1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在深入推动2018年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改革措施基础上,通过全面落实公安交管“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等10项改革新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并重,稳步推进我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我区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以及获得感。

落实“5类业务异地通办”

全面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工作。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我区各市(地)交警支队车管所已组织窗口业务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新业务,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筹安排,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区共办理异地申领业务313笔。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点,西藏也于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区共有33人申请异地分科目考试。

落实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工作。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相关业务,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目前,拉萨市作为全区唯一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工作试点城市,经过前期充足的准备和相关业务测试,6月1日已实现与全国其他试点城市之间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转籍工作。我区其他市(地)学习和借鉴拉萨成功经验做法,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我区各市(地)交警支队车管所已于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实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工作。目前,全区共有52人申请。另外,我区各市(地)交警支队车管所已将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工作业务下放至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区共完成业务166笔。

落实“5项服务便捷快办”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合同、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印章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由省级或市(地)级公安交管车管部门一次性比对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式样,并留存影印件,发放至每个业务办理网点用于办理业务时核对。严禁以原件审核或备案审查为由,设置门槛、增加条件、搞变相审批。我区各市(地)交警支队车管所已将此业务下放至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并于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全区银行备案20家(其中,拉萨5家、林芝15家)、汽车金融公司备案30家(其中,拉萨19家、林芝11家)、业务办理201笔。

我区各市(地)交警支队车管所已于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相关工作。目前,全区共办理业务53笔。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西藏已于6月1日顺利与全国同步开展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相关工作。目前,全区5家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稳定投入使用、各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10000余笔,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措施。各地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网上核对税务机关提供的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不再列入机动车档案材料,在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联网核查”。目前,全区完成业务1129笔。

另外,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科技部门确立了建设模式,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12123语音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建设工作,力争于2019年底完成。

自今年6月1日,我区通过与全国同步实施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措施以来,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放管并重,推动落实“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等改革措施,切实提高了服务人民和经济社会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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