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嘉黎县人民法院吗?我们是日喀则市仁布县切娃乡检查站,你院申请布控的曲某已被我检查站抓获,请即派人来我检查站接人。”近日,嘉黎县人民法院接到日喀则市警方电话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益西旺觉等3名干警前往日喀则市仁布县切娃乡检查站接被执行人曲某,这是嘉黎县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抓获的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行动中的一起。
据了解,强某、曲某于2014年向旦某、马某借款18万元,在嘉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仍拒不执行、躲避执行,且拒不报告财产。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未能寻找到曲某、强某的行踪,嘉黎县人民法院决定拘留,并申请公安局执行联动机制。
为解决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嘉黎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公安机关的大数据系统,向全区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并控制被执行人的请求。
近日,曲某从拉萨路过切娃乡时被切娃乡检查站民警抓获。接到警方通报后,嘉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前往,并通过询问曲某抓获了远在林芝的强某,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执行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