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讯(记者 王杰学)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制订印发《西藏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据悉,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
活动要求,全区检察机关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规范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二要以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监督等方式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争取最大支持和理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三要积极听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妨碍律师执业的总体情况,以及当地律师关注的其他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确保本次监督活动真正发挥实效。
活动期间,自治区检察院和各市(地)检察院将适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采取阅卷、走访、座谈等方式调研督导,及时掌握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的办理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重大疑难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