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藏党宣〔2019〕15号)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指〔2012〕97号)、《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指〔2012〕105号)规定,经过项目单位申报、项目资格审查、项目可行性、项目前期筹备、项目资金用途专项核查、召开专家初审和终审评审会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11个体制内文化产业项目。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或有其他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区党委宣传部文改文产办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891-6364736或6364632
通讯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号区党委宣传部文改文产办
附件: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表
区党委宣传部文改文产办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