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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发现问题食品 请拨打12315投诉

时间:2019-09-14

图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中秋节到了,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根据往年同期受理消费者投举报情况,对容易发生投诉举报的消费问题进行警示。记者 央金卓玛

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选购食品必须注意以下内容。消费者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市场购买食品,不要图方便和 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选择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

此外,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食品,不要购买胀袋、鼓包和变形等包装异常的食品,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标志,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标识内容,要谨防“洋标签”食品,凡是我国境内售卖的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中文标识。

购买散装食品时,查看外包装上标明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于发现“问题食品”时能及时提供,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发现问题食品时、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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