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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09-28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氛围,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喀则市仁布县茶巴乡原党委书记沈凌云违规借支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4月,经茶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珠仁江措,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乡长、人武部部长闫庆绅同意,沈凌云从乡扶贫互助资金中借款25万元,并用于个人购买车辆等支出。2018年5月,上级检查组发现问题后,沈凌云全额归还借支款。2018年12月,沈凌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珠仁江措、闫庆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南市浪卡子县伦布雪乡相关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导致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部分村平分生态岗位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3-5月,伦布雪乡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时,未深入实地检查确认,导致全乡14个行政村出现识别不精准问题。2017年,伦布雪乡相关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导致13个行政村将2016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共计219.6万元平分给村民;工作中慢作为,将727名生态岗位人员2017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共计18.1万元拖延3个月后才予发放;将曲增村农房受灾保险理赔资金余款25.815万元拨付给其他村。伦布雪乡党委、政府,乡纪委相关负责人对以上问题负有责任。2018年9月,伦布雪乡原党委书记刘海勇、乡纪委书记贺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1月,乡党委书记边巴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同波,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加央次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都市类乌齐县桑多镇科员陈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群众养老保险金问题。2016年,陈超在担任桑多镇巴仁巷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40名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金0.96万元占为己有;不认真履行职责,向镇养老办上缴群众养老保险金时,未提供准确身份信息,致使31名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金0.46万元被退回,且将退回的保险金占为己有,导致涉及的71名群众不能正常享受养老保险。2018年12月,陈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做到整改问题和巩固成效一体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担负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全面促进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日常监督和巡视整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形成有力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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