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回顾林芝1986年恢复地区建制以来的发展历程,环境保护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林芝环保实际,抓住关键,认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重点工作,环保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重点抓好污染综合防治
“在环保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改善林芝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芝市不断加大环境监测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目前,林芝市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座、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座、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8个。
在大气污染防治上,林芝市全面开展城市道路硬化、绿化升级、裸土覆盖等市政工程,对黄标车通行采取交通管制,划定了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监管,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林芝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扬尘治理初见成效。
在水污染防治上,林芝市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总投资4260万元的426个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并采取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决杜绝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医源性废水、养殖业废水的日常监管,以及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监测工作等措施,确保水质良好。
在土壤污染防治上,林芝市从源头保护农用地土壤,农业灌溉用水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控重金属污染,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按规定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实施环境监管执法
严格的法治和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林芝市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强化生态环保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为了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林芝市实施最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禁“三高”企业和项目进入林芝,继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落实项目竣工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工作,从多方面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将总量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林芝市坚持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在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下,建立了市、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环境监管职责,明确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及监管职责,做到了“划片包干、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定人定岗、责任到人”。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检查企业390余家,立案查处69家,罚款620余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799万元,受理群众举报187起,接报率100%,查处率100%,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林芝市开展最严格违法违规清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环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认定备案的通知》要求,林芝市对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建设项目,对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关闭。
积极落实环保督察工作
为了做好环保督查工作,林芝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实地督导调研、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工作落实,有力推进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2018年3月,林芝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同时,制订了《林芝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我们针对每项任务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整改工作有抓手、有保障、有督促、有追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林芝市的33项问题、96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87项,剩余9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中。
在环保宣传方面,林芝市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通过市广播电视台、《林芝报》、中国西藏林芝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刊发、转载、刊播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新闻、公益广告等2300余条次。
“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建设美丽林芝的重要任务,更是百姓的心之所向。我们将会继续努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为林芝人民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