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和业绩的评议与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那么,我区在职称考核方面有哪些规定?具体如何考核?带着此类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负责人德央。
在我区有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可破格或越级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德央介绍,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职称评审质量,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提升职称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我区颁发了《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自治区标准、市(地)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职称评审、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的职称评审均参照该《办法》执行。
众所周知,在职称评审中评审委员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评审委员会如何组建,怎样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呢?德央介绍,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职称系列或专业组建,不能组建跨系列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条件的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地)可单独组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单独评审、单独划定评审通过率。且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备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核准备案。
德央告诉记者,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在负责评审范围内公布评审相关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以及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和要求等,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办法》规定,凡在我区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考试条件、继续教育、职称层级限制,破格申报或越级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各系列(专业)应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对破格申报职称条件在评审标准中进行明确。”德央说。
在我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 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审
《办法》规定,职称评审采取量化计分评审机制,按照得分高低结合通过率确定评审通过人员。“为确保评审质量,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一般不超过80%,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一般不超过90%,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独划定通过率。”德央介绍说。
那么,职称评审一年开展几次?作为援藏工作者,援藏期间他们的职称评审工作如何开展?《办法》对此也有明确说明: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的年度常规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当年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跨地区、跨单位流动,由具备职称评审权限部门自主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考核、评审或确认同一层级职称。
援藏专业技术人员、博士服务团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可直接聘任,不占本单位岗位指数。援藏专业技术人员适用援派单位职称评审标准或受援地评审标准。援藏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援派单位职称评审标准的,须由援派地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向我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我区相应评审委员会按照援派单位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调藏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原有职称资格予以认可,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任。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办法》规定,我区将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建立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标准,规范评审结果等数据采集,实现系统的自治区级集中部署和数据向上归集,促进职称评审数据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开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