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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出租车投诉“乱要价”占比最高

时间:2019-10-15

9月,拉萨市出租车公司投诉受理中心接到投诉493起(包括国庆节期间的65起),其中成立415起,不成立78起。投诉拒载86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21%;乱要价165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38%;拼客56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占14%;绕路23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6%;态度差48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12%;甩客37起,占综合投诉成立的9%。以上投诉经核实后,出租车公司依规处理,处理率达10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了两起投诉的详细经过。第一起投诉是:刘强(化名)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要求出租车驾驶员给予车内机打发票,但因当时车内无机打发票导致双方起争执。驾驶员不予理会,直接开走,这时刘强强行拦车,并从副驾驶车窗往车上跳。当时出租车为行驶状态,导致刘强被出租车拖拽,所幸刘强并没有受伤。

据悉,刘强当时为醉酒状态。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该出租车驾驶员同意支付刘强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1000元。

拉萨市出租车公司投诉受理中心负责人单增云旦表示,在出租车运营过程中,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驾驶员不出具发票,乘客可以直接投诉,我们会立即解决,给乘客一个满意的答复,希望乘客不要做出此类危险举动。”单增云旦说。

第二起投诉是:10月9日,拉萨市出租车公司出租车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柳梧派出所电话,称一名出租车驾驶员与一位乘客发生冲突。工作人员刚到现场,该乘客就表示已经将驾驶员与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投诉至拉萨市政府热线。投诉驾驶员是因为出租车不打表、不按乘客导航的线路走;投诉工作人员是因为该乘客与驾驶员起争执后,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一直没有出面。据了解,民警当天到达现场后马上联系出租车公司,然而出租车公司一直没有出面,故该乘客致电拉萨市政府热线,投诉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称出租车公司不作为,工作人员过来解决投诉过程太慢,自己等待很长时间。

“我们对该驾驶员做出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进行教育的处罚,并按照乘客要求,让驾驶员向乘客赔礼道歉。我们是从塔玛居委会赶到柳梧新区,而且因为没找到派出所,耽搁了一点时间,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也要向乘客赔礼道歉。”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解释。

出租车公司在此提醒:乘客如发现出租车有拒载、议价、不打表等违规行为,可记住车牌,并向拉萨市出租车公司投诉受理中心投诉,投诉电话为0891—6522345。也可关注“拉萨出租汽车”公众号,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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