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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交警:车辆不按指示掉头转弯罚款200元

时间:2019-10-15

相信很多司机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开车走着走着发现路线错误,需要掉头。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有些司机完全不管路面上的交通标志,在标有禁止掉头的地方随意掉头。

拉萨交警表示,无论在什么道路上行驶,司机需要掉头、转弯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志及标线,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完成。如果在不能掉头的地方任意掉头,则会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车辆,这些正常行驶的车辆很可能因为急刹车、转向躲避等行为与其它迎面而来的车辆相撞,造成不可预估的交通事故。扎西先生是一名具有10年驾龄的司机,他告诉记者:“开车时,最怕遇到那些随意掉头的新手司机,尤其是在早上上班的路上,不仅影响了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时间和速度,严重的还会导致交通事故。”

从拉萨交警提供的视频截图中可以看到,9月23日中午,一辆黑色小轿车从林廓东路自南向北驶过五岔路口时,在明显标有禁止左转弯掉头标志的地方掉头驶回林廓东路,当时一辆车正从林廓北路右转行驶过来,如若这辆车速度较快,在此处来不及刹车,两车则很有可能相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不得掉头。如果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

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对他人以及自己的尊重。在此,拉萨交警提醒:在有禁止掉头标志的路口,一律不得掉头;在没有禁止标志的路口、隔离护栏缺口处,也需查看地面标线,有双黄实线或者前方左转向灯为红灯时的也是不允许掉头的。此外,不得在斑马线区域直接掉头,而是需驶过斑马线区域再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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