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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双十一”消费提醒,请注意查收

时间:2019-11-06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不少“剁手党”已经开始行动,准备在“双十一”这天“大干一场”!不过,每年这个时候,因网上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对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近日发布消费警示,针对网购易引发的消费纠纷、网购需要注意的事项作出提醒。

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者重要的购物方式之一,但网络商家良莠不齐,消费者权益极易受损。有不少消费者表示,尤其是在“双十一”购物消费高峰期,商家大玩价格战,活动规则也越来越复杂,各种促销活动更是让人眼花缭乱。

为了让消费者得到优惠的同时避免消费纠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近日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网上购物一定要选择合法经营、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理由和要求。面对电商平台的优惠活动,要了解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时限。

此外,消费者要谨防低价陷阱。很多商家都会宣称商品在“双十一”为最低价,殊不知有些商家在促销前先提高原价,在“双十一”期间再打折促销。所以,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前,首先要尽量通过实体店等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等情况,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最低价”,其次,可以提前将所要购买的商品放入购物车,随时关注价格变化,考虑自身实际需求理性消费。

此外,消费者下单前要对商品进行详细了解、货比三家,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电商商品质量监测通报等信息,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不要轻易相信“全网最低价”、“全国第一”等各种噱头宣传。对于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很多商家在“双十一”期间会有满减、 优惠券、预付定金等活动,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详细阅读活动规则,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同时,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务必当场开箱验货,遇到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时,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双十一”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投诉热线:12315),落实集中接听,严厉打击网络市场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高效为消费者保驾护航,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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