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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海关启动“两步申报”改革试点

时间:2019-11-09

本网讯(记者 赵越)经海关总署批准,拉萨海关于11月1日在隶属吉隆海关启动“两步申报”改革试点。11月4日,首票进口货物在拉萨海关隶属吉隆海关试点“两步申报”成功。

11月4日上午, 聂拉木县福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关员在公司电脑上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两步申报”模块,仅填报了境内收发货人、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等9项信息,便完成了一单50公斤铁制装饰摆件进口货物的“概要申报”业务。此票是拉萨海关“两步申报”改革试点首票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两步申报”改革在拉萨关区正式启动。

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无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完成第一步概要申报后经海关同意即可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步完整申报,此项改革可为企业减少单证准备时间和货物在口岸流转时间。就海关而言,“两步申报”有效缓解了口岸海关监管部门的压力,将监管重点集中于安全准入要求,同时将监管查验部分后移,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放行时效。

据悉,前期为保证“两步申报”试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拉萨海关研究制定《拉萨海关“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保障小组,召开关长办公会,组建“两步申报”工作群,确保“两步申报”试点上线落实落地。下一步,拉萨海关将持续推进“两步申报”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西藏口岸,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拉萨中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 助推依法执政

商报讯(记者 刘欢)10月31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某三家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行政一审案件。

自拉萨中院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充分发挥改革优势,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制度。拉萨中院受理康某诉某行政机关确认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后,行政庭法官经多方协调,该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庭审期间,拉萨中院邀请区商务厅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庭审使他们受益匪浅,明白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利于持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据悉,此次庭审,拉萨中院实现了行政首长参加庭审,行政首长站在全局角度看待行政诉讼,通过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及时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洞悉引起纷争的症结之所在,准确把握时机,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地适时沟通,及时消除双方心理上的隔阂,以诚相待,有利于摆正位置,消除特权思想。另外,通过更加直观地参加现场庭审、更加具体地了解法院的庭审程序,特别是原被告双方质证环节及法庭辩论环节,为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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