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三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充分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必将为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更完善、有力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并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形成了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组成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也正是依靠这一具有强大生命力和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人民民主政权深深植根于西藏大地,百万翻身农奴从“会说话的牲口”“会走路的工具”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创造伟力,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以制度之力最大限度体现人民意志和权益、最大限度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成果才能更多、更广泛、更深入地惠及广大人民,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成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筑牢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西藏工作实际,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坚决落实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举措,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等,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要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自治区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坚定不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普及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把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转化为激发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磅礴伟力。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民主法治氛围。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这一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我们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火热实践中,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推进人民民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宽人民当家作主的渠道、丰富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坚定不移沿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