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西藏自治区建成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监管信息平台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并在全区7市(地)39个县试运行,平台系统运行稳定。
后经农业部批准在西藏自治区正式运行,西藏自治区率先实现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与农业部平台的对接,也就是说在西藏自治区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查询。
实时掌握
产地和跨省调运均可追溯
据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于2016年3月15日率先完成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与全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的对接工作,主要从跨省调运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产品A)数据上进行了对接。
与全国对接后,意味着农业部相关部门和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以后均可实时掌握从西藏自治区调出和从外省区调入西藏自治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物种、数量、时间、途经路线等相关情况,实现动物和动物产品在产地和跨省调运流通领域的可追溯,便于开展包括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事件的早期发现、中后期追溯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的执法活动,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畜牧业生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这一系列看似繁复的工作,只需要扫一扫电子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就能一目了然。”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获悉,西藏自治区自2015年8月1日开始试运行电子出证系统以来,共出具电子检疫证书83769份,其中动物A证3423份,动物产品A证2932份(A证为跨省,即出自治区境),动物B证5081份,动物产品B证72333份(B证为自治区内跨县境)。
三级联动
覆盖率达到89%
西藏自治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与全国对接后,改变了监管信息反馈不及时,反馈内容不详尽等造成执法监管的被动局面,为实现自治区、市地、县三级联动和快速反应提供了条件,也为省际间信息、工作交流和执法合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从工作程序的角度来讲,更加符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制度设计,也更容易达到为畜牧业生产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目的。此外,还起到了防止执法队伍内部违法出证行为的作用,从而遏制不法商贩使用假证的情况。
既然西藏自治区已完成了与农业部的对接工作,那么,接下来是否会在全区其他未推行的县区全面推行呢?自治区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与全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的对接工作,今年西藏自治区于4月1日起,在27个县新增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目前全区共有66个县已经有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其中拉萨、林芝、日喀则、昌都、阿里等地区均已实现全覆盖,可以说覆盖率达到了89%。”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