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已经出炉。根据规定,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至4月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日至5月7日。
报名网址:http://www.xzzsks.com.cn(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http://220.182.46.135:8001(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
报名条件
2017年我区高中、中职招生工作将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按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实施课程计划类别实行单独划线。同时,根据国家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报考高一级院校深造。
此次,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报考高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具有区内户籍、世代聚居在西藏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区内其他重点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为主;区内其他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区内外中职学校。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不得同时兼报。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须户籍在藏,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填报有内地西藏中职班志愿。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学前教育、幼儿保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教育局师资科组织的面试。
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区内中职学校或成人中专。
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高中、区内外中职。
生活能够自理、且能够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高中、中职学校。
未完成初中阶段教育者不得报名;已取得高中、中职学籍者不得报名;尚处于禁止参加中考的受处理者不得报名;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
报名办法
《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中指出,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和学校、县教育局、市(地)招生办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且具有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确定报名点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区内初级中学毕业但无区内应届学籍的考生,经就读毕业学校申请、市地招生办审核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http://219.145.105.50)组织报名
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至4月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日至5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zzsks.com.cn)或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http://220.182.46.135:8001)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地点设在报名点学校、县教育局、各市(地)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
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各市(地)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12日前在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考试时间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印制及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2017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实行网上评卷。2017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20日-6月22日之间举行。
对于报考高中和中职的考生来说,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一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试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700分。区内生源执行自治区二类课程计划的考生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报考高中、中职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满分为30分。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体育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区内高中、区内外中职学校,体育成绩计入总分。
报考成人中专学校的考生使用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试卷,考试时间同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一致。考试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物理、化学、数学、政治(开卷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总分600分。
报考西藏藏医学院成人中专的考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注册入学。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统计,不保留小数。
6月20日 9:00-11:00 语文/汉语文
12:00-13:30 物理
16:00-17:30 政治
6月21日
9:00-11:00 英语
12:00-13:30 数学
16:00-17:30 化学
6月22日
9:00-11:00 藏语文
加分政策
在加分政策中,针对阿里、那曲户籍的考生;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具有区内高海拔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海拔为四类及以上县校);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四类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这四项加分项多项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20分投档。
针对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10分投档。
同时符合增加20分投档和增加10分投档两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其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市(地)招生办负责。各市(地)招生办将对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于5月20日前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汇总信息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6月1日前通过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对考生各类政策加分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