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4月12日讯(记者 次旦卓嘎)近日,自治区群艺馆完成2015年度我区10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是文化部2015年启动的一项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旨在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抢救性记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实践、教学、综述和工作卷宗等,这些珍贵资料对促进非遗传承、加快非遗研究与保护有着重大意义。
据悉,抢救性记录工作自去年年初启动以来,经过各方努力,目前已经完成所有项目的制作任务。为了使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自治区群艺馆先后两次派业务人员和项目制作单位相关人员赴内地参加培训。今年3月,该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7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经过初审、复审,目前已基本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中,拉萨囊玛传承人洛布曲珍等3名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验收已由文化部抽查验收。
截至目前,自治区群艺馆已经完成首批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传承人喇嘛米玛、拉萨囊玛传承人洛布曲珍、尼木塔荣藏戏传承人欧罗巡巴、藏药炮制技艺传承人丹增彭措、拉康加羌姆传承人白玛群久等1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为后人传承、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今年,该馆将继续对传统舞蹈、天文历算、藏医药、藏戏、传统技艺等领域的1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