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城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统筹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城关区政府首次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在城关区注册、统计、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的,即日起至8月25日均可申报。
据了解,本次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文化演艺类、民族手工类、文化旅游类、现代休闲娱乐类、文化科技融合类、文化金融类、文化服务类。资金支持方式包括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专项资金对正在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项目补助,对行业示范效果显著、区域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项目补助,单个项目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40%。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于补贴,每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不超过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50%。
城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涉及申报项目不同,申报材料也有所不同。相关企业可登录城关区政府新闻网(http://www.xzcgq.gov.cn/)下载此次项目申报的相关文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