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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7-04-14

本网拉萨4月13日讯(记者 侯广臣)我区地处青藏高原,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是“中华水塔”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全国重要的江河源和生态源。特殊的地理位置、重要的生态功能使我区成为全国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2017年3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水利厅牵头起草的《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这是我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基本遵循,也是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西藏工作各项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是我区治水管水兴水的基本遵循。吴英杰书记在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我们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放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我区水利工作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河湖管理保护基础相对薄弱,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总体来看,我区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利用效率不高,节水意识不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欠缺,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待加强。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对水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区域性和季节性干旱缺水,工程性缺水问题日益显现。江河源区水源涵养能力降低,生态环境脆弱,湖泊湿地存在退化趋势,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大,加之气候变化、雪线上升、地下水位下降,水生态问题凸显,冰湖灾害、山洪灾害仍然威胁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河湖管理,提出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目标,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拉萨市在全区率先启动了河长制试点,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全面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实行党政领导挂帅,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新格局,也是被全国多地实践证明了的治水宝贵经验。

《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17年年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到2018年6月底前,要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市地、县区、乡镇要按照组织体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统筹河湖管理保护任务,抓紧制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统筹考虑我区区情、水情,针对高原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区工作方案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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