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7日讯(记者 杨小娟)为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银行业投资类产品销售行为,我区银行业投资类产品全面推行“一区双录”。
据悉,“一区”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投资类产品的专门区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专门区域(销售专区)销售投资类产品,与办理存取款、转账等日常业务在网点内区分不同区域;“双录”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机构营业网点向个人客户销售具有投资性质产品的过程中,对交易双方进行同步全流程录音录像工作。
据介绍,预计到2018年底,我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级城区网点将实现投资类产品“一区双录”,较偏远乡镇网点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